为规范教学秩序,强化过程管理,根据学校教学相关要求,学院领导、各科室负责人、教学督导组将集中开展中期听课查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任务安排
1.学院领导、各科室负责人、教学督导组根据本学期课表(附件一),在第十周、十一周集中开展听课查课,至少听课2-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2.各科室自行组织开展查课听课工作。
二、工作要求
根据课堂教学情况填写《我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听课记录》(附件二),请每次课填写一次,并及时将听课记录送交教学科研办公室。
三、意见反馈
听课结束后,学院应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评课意见,各教学学院根据反馈情况做好整改提高工作。
附件一:专升本.2023-2024-1课表.xls
附件二:第一学期听课记录.docx
我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