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加强我院校风学风建设,根据《太阳集团tcy8722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订)》(〔2021〕47 号)和学院《太阳集团tcy8722综合测评补充细则(2023版)》,2022-2023学年综合测评加分工作安排如下:
1.9月1日-9月4日17:00,学生本人提交个人综合测加分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及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评议小组提交附件5。
2.9月5日-9月7日17:00,辅导员和评议小组对学生个人综合测评加分材料进行复核,并对复核结果在专业班级内行公示。
3.9月8日-9月11日17:00,学生本人按复核结果,通过学工管理系统提交个人综合测评加分材料,辅导员和评议小组对学生个人综合测评加分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报学院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在学工系统公示评议结果。
01 西南科大发〔2021〕47号 关于印发《太阳集团tcy8722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pdf
02 太阳集团tcy8722综合测评补充细则(2023版).doc
03 附件1:我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doc
附件2: 个人综合测评样表(德行定量、发展素质、体育素质).xls
附件3: 个人定性民主评议表.xlsx
附件4: 班委、寝室长考核样表 .xls
附件5: 民主测评评分表-评议小组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