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本专科)评审及材料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应技学院2020助学金评定细则》的有关精神、要求及评选办法,现因获得助学金学生中有1名同学休学,根据学校国家助学金递补方案要求,需在学院内进行递补。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评议,将递补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日,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需要反馈,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以真实姓名反映,或当面反映。监督举报电话:6332137;学院党委副书记陈奎儒:6332298;邮箱:1578839693@qq.com;6089081(资助管理中心电话)
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