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太阳集团tcy87222020-2021学年本专科学生校内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西南科大学字〔2020〕26 号)(以下简称“通知”),参照国家奖助学金相关规定现就2020-2021学年本专科学生校内助学金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小组
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
成员:学院全体辅导员,本、专科班导师代表、学生代表(非参评学生)
二、 参评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当年入学新生)中已报到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 2020 年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本年度校内助学金;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本年度校内助学金。
三、 评定原则
校内助学金评选工作应依据校内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本着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采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愿申请,学院(部)在提出申请的未受助本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以“困中选困”的方 式进行评定。
四、 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人在2020-2021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各类文体和公益类活动。
五、 申请、评选程序
提出申请。学生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于2020年10月22日前填写并提交《2020-2021学年太阳集团tcy8722本专科学生校内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纸质稿一式一份),申请信息需准确真实,杜绝虚假信息。
评议选荐。本专科生助学金民主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主要评议其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审批表填报内容是否客观,提交材料是否真实,评议后辅导员提出拟推荐人选名单,形成对符合条件人选的推荐意见,并将评议结果报送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
学院审查公示。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综合表现等,本着“应助尽助”的原则,通过民主评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审议方式确定本院拟推荐学生人选,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高端技能本科公布的监督举报电话须包括职院学生处资助管理部门、学生所在系学工办电话及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816-6332137,太阳集团tcy8722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16-6089079。
西南科大学字〔2020〕26号 关于开展太阳集团tcy87222020-2021学年本专科学生校内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2020-2021学年太阳集团tcy8722本专科学生校内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2020-2021学年太阳集团tcy8722本专科学生校内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xls
太阳集团tcy8722
2020年10月20日